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场所,其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结合2024年8月份的查处情况及相关规定,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1.异常交易行为管理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2024年8月份,交易所共查处异常交易行为39起,包括自成交超限34起、日内开仓量超限2起、大额报撤单3起。交易所通过电话提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会员服务系统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对情节严重的客户进行违规处理。
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自成交超限、日内开仓量超限、大额报撤单等,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2.棉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交易所对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自结算时起,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
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以降低市场风险。
3.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
为加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交易所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管理办法。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应当告知客户具有报备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义务,并切实履行对客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职责。
交易所加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和境外经纪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4.风险提示函
近期,菜粕、菜油市场受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为此,交易所发布风险提示函,要求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理性参与、合规交易。
交易所发布风险提示函,提醒投资者理性参与、合规交易,防范市场风险。
5.保证金率、涨跌幅及合约乘数调整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期货品种的保证金率、涨跌幅及合约乘数进行调整。以下为部分调整情况:
白银(含期权)交易代码:ag,合约乘数:15,公司保证金率:19%,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率:30%,常规合约涨跌幅:±10%
铝(含期权)交易代码:al,合约乘数:5,公司保证金率:14%,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率:30%,常规合约涨跌幅:±7%
氧化铝(ao)交易代码:ao,合约乘数:20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期货品种的保证金率、涨跌幅及合约乘数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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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9-29 09: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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