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控 价格调控基金哪年停征?
1. 2016年2月1日停止征收
价格调控基金的征收自1989年开始,为了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波动,避免出现过快的上涨或下跌。由于征管困难和经济通缩的到来,这一基金在很多地方停止征收,有的虽未明确停止征收,但已无来源。最终,在2016年2月1日,价格调节基金正式停止征收。
2. 停止向酒店业征收
据地税局消息,从2016年2月起,厦门市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其中包括向酒店业的征收。这意味着酒店业不再需要向政府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3. 其他地区的停征情况
广西是另一个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根据《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从2016年2月1日起,广西停征价格调节基金。这意味着企业不再需要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4. 五种情况可动用价格调节基金
根据广西出台的《办法》,有五种情况下可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包括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恢复建立价格、调节矿产资源和移民扶助。这些情况下,政府可以使用价格调节基金来进行相关的调控和扶助工作。
5. 基金的逐步停征与终止
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经济的下滑和征管困难,价格调节基金逐步失去了来源,并在许多地方停止了征收。最终,在2016年2月1日,价格调节基金正式停止征收,并彻底结束了27年的征收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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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3-16 21: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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